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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司法局“三加”撑起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保护伞

发布时间:2020-09-07 14:52:21 编辑: 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982 字体大小:

 

为提高未成年人防止侵害、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旌德县司法局采取“援助+未检”保护模式,营造社会关爱未成年人权益氛围、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

一是“援助+未检”双宣传。与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页和援助中心便民联系卡、提供现场律师和检察官法律咨询的方式展开,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促进社会形成保护、关爱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开展未成年人检察活动日活动1次,开展援检联动宣传活动1次,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是“诉讼+非诉”双绿道。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适用绿色通道,对通知或申请援助一律当天受理、当天指派法律援助律师。通过与检察机关有效沟通,不仅作为刑事案件被害方的诉讼代理人、刑事辩护人,同时参与到监护权转移的民事诉讼,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救助、法律咨询。今年以来,累计为2名未成年人提供抚养费诉讼援助代理2件,代理监护权变更诉讼1件,办理司法救助非诉援助1件,提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1件。

三是“考评+回访”双提升。指定专人担任案件质量监督员,制作《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情况通报》表,对未成年人刑事援助案件进行全流程跟踪管理,结合案件旁听合议评分制度、未成年人援助案卷评查制度、案中和结案后对受援人或监护人的回访制度等方式监督承办律师工作。同时建立承办人约见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机制,制作《与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沟通笔录》,形成援助、检察有效沟通模式。今年以来共开展未成年人援助案件旁听庭审1次,未成年人援助案卷评查2次,电话回访2次,现场征求未成年人监护人意见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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