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旌德县聚焦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委巡察利剑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统筹作用,将法治建设嵌入党委巡察工作,进一步延伸法治监督触角,检视问题短板,强化整改落实,推进该县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高起点布局,下好统筹规划“先手棋”。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巡察监督的意见》《关于建立全县法治建设巡察工作者队伍的通知》,制定法治领域巡察年度工作计划和每轮巡察实施方案,推进法治领域巡察全覆盖,以各领域专业人才为基础,建立巡察工作者人才库。
高质量推进,打好问题检视“组合拳”。结合不同被巡察单位的特点,提前分析研判,“靶向”制定“个性清单”,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等方面,条目式细化内容,列入法治建设巡察内容清单,坚持把问题找实、把根源挖深,直达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高标准落实,用好质效转化“指挥棒”。认真梳理问题与短板,结合巡察反馈整改清单,督促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同时,以资料记录、照片凭证、案卷评查、谈话笔录等为佐证材料,跟进巡察整改,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做好法治领域巡察“后半篇文章”。(裴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