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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编办“三结合三强化”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

发布时间:2022-12-16 13:44:13 编辑: 县委编办 访问次数:7108 字体大小:

近年来,县委编办突出“三结合三强化”不断加强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切实提高机构编制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是理论武装与重点业务结合,强化《条例》落实。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定期召开法治讲堂,抓好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学习,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思想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熟悉掌握机构编制工作权限、程序和要求。同时结合贯彻《条例》,修订完善县委编委工作规则、县委编办工作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理清编委、编办工作职责。严格执行“一支笔” 审批制度,认真落实机构编制事项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和监督问责等程序,实现机构编制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科学高效。

二是内部普法与外部宣传结合,强化法治意识。对内开展网络旁听庭审活动,让单位干部直观认识庭审,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强化了规矩意识、证据意识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严守纪律红线。对外开展3.10机构编制纪律教育主题宣传日“八个一”宣传活动,向全县党政负责同志发送宣传短信385条,发放政策汇编、宣传手册近600本,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普法用法的主体作用,引导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增强各部门各单位在编制工作中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三是前端法治和后端监管相结合,强化追踪问效。一方面,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公布实施2022年版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县乡两级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决实行“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另一方面,将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评估范围,深入评估部门依单履行职责情况及成效、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及调整更新情况,工作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部门目标考核、优化调整权责清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党政机构改革决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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