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书记李中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批示,进一步提高县域社会治理水平,旌德县司法局着力推动行业性调解工作向好向上发展。
立足实情,搭建专业行业调解平台
县司法局积极作为,充分发挥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调解工作职能,联合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的主管部门,先后成立了环境保护专业调解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信访事项调解委员会、总商会调解委会、婚姻调解委员会、知识产权纠纷调委会9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于维护相关行业、专业领域正常工作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保障到位,完善调解工作机制
为保证各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正常运转,由县司法局牵头积极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履职,及时协调解决工作场所、办公设备等问题,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牌子、有场所、有办公设施,各项调解工作的原则、调解程序、工作制度、纠纷当事人权利义务等有关规定上墙公布,同时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保证调委会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配备满足调解工作需要的办公设施,为调委会职能发挥提供了有力保障。
规范管理,强化调解业务建设
县司法局通过健全完善调委会工作制度和管理机制,规范调解文书、程序和业务档案制作,同时实行业务指导制度,通过实地走访、督查调研等方式,了解人民调解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并将专业、行业性调委会调解员的培训纳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业务培训范围,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处理纠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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