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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法院以流程化管理推动 为群众办实事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3-10-27 14:39:47 编辑: 旌德县法院 访问次数:320 字体大小:

  为切实提高司法服务水平,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堵点痛点问题,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旌德法院制定《为群众办实事流程管理规定》,以流程化管理推动为群众办实事落地见效。 

  一是做好分类引导。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导诉台,选任能力强、素质优的干警担任导诉员。根据当事人具体诉求,进行分类处理。对前来参加或旁听庭审、立案咨询、缴退诉讼费的,直接引导办理;对案件办理或要求判后答疑的,联系案件承办人做好接待;对群众反映诉求不属于法院主管的,做好解释工作,指导并协助其向相关部门咨询。   

   二是实行层序接待。承办人无法及时接待或当事人在接待中情绪激烈的,承办人或导诉员须立即层报至院领导并实行层序接待原则,即逐次由承办人、副庭长、庭长、分管院领导、院长进行接待。对群众反映的事项,接待人员须耐心解答问题,细心安抚情绪,能答复的当场答复,能解决的当场解决,对需要调查汇报的事项,争取第一时间答复、解决,全力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三是抓好信访稳控。导诉员或接待人员发现群众有信访或安全隐患的,立即将情况报送至信访室,由信访室及时向县信联办发函,要求信联办协调落实属地稳控责任。每周召开全院涉诉信访工作例会,跟进信访事项化解进展、商讨具体事项化解方案。积极推进重复信访化解,全力推进涉诉信访化解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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