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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三强化” 推进基层治理新路径

发布时间:2023-11-15 15:55:50 编辑: 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571 字体大小:

  人民调解制度是被誉为法治的“东方经验”,是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来,旌德县按照“一改两为”工作要求,认真贯彻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平安建设”为载体,以“基层党建”为抓手,不断推进“大调解”格局构建,全县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显著。
  强化机制设立,基层治理内生动力。坚持3+10+x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和“红黄绿”三色法研判预警工作机制,建立跟踪重大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各乡镇上报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登记建档,定期掌握动态,并按时通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村(居)百姓评理说事点作用,通过挂牌说事、增设民意反映通道,在析法说理、唠家常中消弥问题,同时通过事前问事、随时说事、及时调事、定期议事、事后查事的方式,收集排查相关矛盾纠纷。近年来,我县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强化组织建设,基层治理聚合动力。全县共有镇村两级调解组织78个,环境保护、医患纠纷、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9个,旌阳镇姜友花调解室、兴隆镇娘家人等个性化调解工作室10个,村(居)百姓评理说事点69个,共计配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379人。另有,警民联调室10个、法官工作室10个,联系法官有11人;在安徽徐健律师事务所挂牌律师调解工作室1个,4名专职律师参与调解工作。近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累计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868起,调处成功1842起,其中乡镇排查调处1770起;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排查调处98起。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强化法治宣传,基层治理社会效力。狠抓“八五”普法讲师团、“法律明白人”及“法治副书记”队伍建设,以人民群众解纷需求为出发点,引导形成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防范矛盾纠纷于未然 。聘请23名专业人士组建县“八五”普法讲师团,邀请授课25次。从政法系统选拔68名国家工作人员组成法治副书记队伍,建立健全村法治副书记各项管理规定,组织开展“法治副书记护航二十大”“法治副书记助力乡镇企业”等专项活动。按序时进度完成全县“法律明白人”动态清理工作,目前全县登记在册法律明白人共249人,证书及徽章均已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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