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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编办“三强化”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

发布时间:2023-11-30 17:35:51 编辑: 县委编办 访问次数:720 字体大小:

近年来,县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机构编制部门职责职能,强化理论学习、法治宣传、监督检查“三抓手”,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水平。

强化理论学习。一是组织集中学,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周一例会、专题培训等形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律法规列入必学内容,切实提高法治意识;二是交流研讨学,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等机构编制法规规章,深入剖析具体工作落实情况,通过以案释法,深入理解机构编制管理程序、要求,不断提高法治水平;三是自主创新学,鼓励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实际,依托学习强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法宣在线等线上学习平台,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补什么,积极开展自学,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

强化法治宣传。一是开展活动重点宣传,每年结合3.10机构编制纪律教育主题宣传日扎实开展“八个一”宣传活动,向全县党政负责同志发送宣传短信近400条,张贴海报60余张,发放政策汇编、宣传手册近200本,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结合工作常态宣传,采用播放宣传标语、开设宣传专栏和利用政府门户网、机构编制网、微信群及“旌旗飘扬”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普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切实增强机构编制法定化的社会知晓度和关注度。

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聚焦问题导向做好专项检查,针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等重点改革,深入开展“回头看”,重点了解改革运行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聚焦效果导向做好年度检查,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安徽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制度(试行)》,将部门履行党管机构编制主体责任、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纳入巡视巡察、党建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内容,围绕法人事项登记、证书使用、业务开展及事项变更等内容,全面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确保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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