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旌德县司法局立足本职,主动作为,积极传承和发展“枫桥经验”,聚合基层党员力量,进一步预防、减少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县域和谐稳定。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运用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力量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主动挖掘矛盾纠纷“潜在”隐患。建立“网格调解”模式,将人民调解触角延伸至基层末梢,及时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网格内矛盾纠纷,让矛盾纠纷得以化早化小,有效筑牢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切实服务保障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联合调解力量。建立健全司法行政调解与政策帮扶多调联动机制,不断加强派出所、综治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形成纠纷化解网络,提升合力,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有效避免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和各类上访事件的发生。
合力并抓法治教育、纠纷化解。以“调解中普法,普法中调解”为工作方针,以案释法,以事议法,起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用好“普法+调解”组合拳,通过调前讲法、调中明法、调后析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常态化组织开展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培训会议。将理论知识、调解实务与工作规范深入融合,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常用法律知识以及矛盾纠纷排查方式方法、调解实用技巧等内容,旨在提高调解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发挥其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以“群众满意”为目标。要求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严格按照调解格式文书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纠纷受理和调解结果件件有记录。对易激化、易反复的纠纷或有给付内容的纠纷,在纠纷调处成功后及时通过电话、走访等形式对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协议的履行情况,达成协议没有履行的,督促当事人尽快履行,切实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