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好环境安全底线。
党建引领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紧盯省市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要求,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努力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2023年度,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1%,较上年上升0.6%;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0.4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度上升7.4%,根据省生态环境厅通报,1至11月该县PM2.5平均浓度在全省59个县市中排名第二。地表水国控断面(旌泾交界、南元桥)及在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值达标率为100%。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目前旌德暂无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2023年全县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区域环境持续保持安全稳定。
党建引领污染防治攻坚不断深入。积极推进臭氧污染防治,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扬尘污染治理、“三整治一保障”等4个专项整治,发现并整改问题70个,采取“人防+技防”的方式,压实秸秆禁烧责任,严防秸秆焚烧,加快实施水环境问题整治,开展重点河流、湖泊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目前已排查、监测各类排污口51个,扎实开展开发区及规上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旌德县12家新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强化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完成2宗一住两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并系统备案,提高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
党建引领环境问题整改不断推进。2023年,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共3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通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上报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72个,已完成整改69个,剩余3个跨年度整改任务正在有序推进。同时严格环境执法及源头管控,全年通过审批项目13个,依法否决高污染、高能耗项目4个;办理处罚案件14件,处罚金额45.16万元。全县共排查整改“散乱污”企业4家,均已取缔关闭;共接群众来信、来访、网络等多渠道环境信访事项37件,均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