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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镇:构建公务员考核体系,提升公务员考核质效

发布时间:2024-03-04 14:38:17 编辑: 兴隆镇 访问次数:11301 字体大小:

  针对公务员考核评价标准较难把握、主观随意性较大等问题,兴隆镇构建公务员考核体系,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双管齐下”,更好地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有效提升公务员干事创业激情和为民服务热情。
  制定方案统筹指导。制定《兴隆镇2023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方案》,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体系,做到“常态化”考核。对公务员日常表现及阶段性工作成绩进行准确评价,形成有效的日常监督。以平时考核结果为基础,以年度工作表现及实绩为准绳,对公务员进行定性评价,作为奖励惩处、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凸显考核的导向作用。
  突出特点考准考实。构筑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坚持政治标准为首,全面考核公务员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为重点,对公务员的进行综合性评价。另外围绕职业道德、服务水平、工作能力、业务素质、日常出勤、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理论学习、业务学习等指标进行精细化考核。突出简便易行,坚持联系实际、简便易行、注重操作,切实提升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明确措施强化运用。平时考核与评先选优、奖优罚劣挂钩,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在职务职级晋升、实训、挂职锻炼等方面以及各类评先选优中优先考虑。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实现体整合优化提升。按照制定考核方案、民主测评、领导评价、拟定优秀等次并公示、审定考核等次等步骤进行考核,做到考核政策、过程和结果三公开。完善平时考核个人小结、分管领导评价、党委会议审核、公示公开、反馈考核结果的规定动作,确保考核程序严密规范,考核结果公开公正,做到“规范化”考核。努力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不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切实增加考核的公平性、科学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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