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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民政局:多举措规范行政执法

发布时间:2024-03-12 16:07:55 编辑: 县民政局 访问次数:4343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提高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县民政局突出党建引领,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标准。进一步修订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决策议事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各职能岗位和工作岗位职责,制定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业务培训,切实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文明执法意识。

  强化信息公开,加强民主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采取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方式,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行政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提高依法行政工作透明度。

  强化审核监督,加强法治审核。制定单位内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安徽徐健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对涉及的相关复杂设法矛盾纠纷、合同事务、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行政诉讼等进行专业法律论证、审核和处理,有效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降低行政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决策风险。

  强化执法规范,加强归档意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通过文字、音像、电子数据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程记录,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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