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 基层党建 / 党建综合

旌德县委编办“三化”提升机构编制 法治化水平

发布时间:2024-05-24 15:40:29 编辑: 县委编办 访问次数:640 字体大小:

近年来,旌德县委编办牢牢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属性,采取“三化”方式,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建设,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推动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贯彻常态化。一是深入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通过法治讲堂、网络旁听庭审、“机关集中学法月”、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和网络在线学法考法等多种模式,将普法工作融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机构编制工作中,树立“编制就是法”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增强本办机关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提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预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利用“3·10”机构编制纪律教育主题宣传日活动,3年来向全县党政负责同志发送宣传短信1000多条,张贴海报300多张,发放政策汇编、宣传手册近1000本,营造“机构编制法定化”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全社会对机构编制法定化的知晓度和关注度。

推动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贯彻制度化。不断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查找现有制度存在的薄弱环节,修订完善县委编委工作规则、县委编办工作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理清编委、编办工作职责。二是严格执行“一支笔” 审批制度,认真落实机构编制事项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和监督问责等程序,实现机构编制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科学高效。

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法治监督实效化。建立“日管理、月校验、季核查、年考评”制度,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为抓手,定期抓取机构设置、职数使用情况等要素对比分析系统数据,随机抽取部分单位分析履职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将发现的问题纳入机构编制年度考核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建立部门联动提醒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组织、巡察、审计、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将各部门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审计、选人用人专项督查等监督范围,建立起信息共享、情况移交的“高速公路”,凝聚督查合力,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