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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以“四个坚持”做优审判管理 促进审判质效新跨越

发布时间:2024-06-11 11:53:14 编辑: 旌德县法院 访问次数:483 字体大小:

旌德法院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抓好审判管理,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提升审判工作质效。今年以来,21项设区间值的指标中,有15项指标优于满意值,5项指标处于区间值内,审判执行质效指标较去年同期有较大提升。  

一是坚持优化机制,克服审判管理工作“难点”。全面落实“阅核制”,院庭长分层级全面阅核,规范院庭长对案件的监督管理,有不同意见可以建议复议、提起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或者报请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有效减少案件瑕疵。实行案件周例会、审判执行指标周调度制度,分管副院长每周一召开分管业务庭案件例会,狠抓每个案件流程节点,审管办对周例会讨论情况进行汇总。今年以来已召开周例会9次,对36个案情复杂、涉信访隐患、审执时间过长案件进行会商,提出具体措施。每周对审判执行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对落后和下滑指标及时调度。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审判管理工作“节点”。制发指标整改提示单,每月对员额法官审判执行各项指标进行分析通报,对低于满意值的指标由审管办向法官发送《指标整改提示单》,督促限时整改,现已制发提示单16份。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已生效案件做到一案一评,对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进行重点评查,一季度共评查案卷749件,制发通报1期。对裁判文书、庭审活动、审限办理、卷宗归档、信息录入等环节进行评查,做好总结研究,提升办案质效。  

三是坚持考核驱动,疏通审判管理工作“堵点”。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新的审判管理指标体系,主动学通弄懂悟透指标体系的丰富内涵,以法官考核为主,瞄准主责主业,制定《旌德县人民法院绩效积分制考核办法》,根据岗位设置不同考核指标,重点突出不同人员工作实绩。完善26项考核指标,采取量化评分方式,如出现影响关键指标的情形,如案件被发改、引发信访、审务督察被通报等,每件次扣除一定分值,发挥指标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审判管理各项指标扣罚规则,将绩效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奖金挂钩,并作为晋职晋级、员额遴选、评先评优等重要参考依据,着力以案件管理带动人员管理。  

四坚持转变作风,解决审判管理工作“痛点”。常态化开展司法作风审务督察,今年以来,共开展审务督察14次,制发通报4期,通报6人次,不断规范庭审、诉讼服务、安全检查等工作。结合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整改,重点对立案、诉服和信访工作、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审判管理工作等方面进行自查检查,整治整改,助推审判执行质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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