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档案不仅承载着改革和管理的各项成果,更是不断优化工作的基石,为后续工作提供佐证和决策依据。近年来,旌德县委编办结合实际,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全面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机构编制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股,确定一名精通电脑、工作认真负责的年轻干部兼任档案管理员,专门负责档案管理日常工作。同时要求各职能股室明确一名人员负责本股室档案管理工作,将档案工作与机构编制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在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建宗立卷,详实记录工作痕迹,将规范档案管理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确保工作有人干,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聚焦安全保障,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对档案管理制度的学习落实,不断强化档案意识和档案法治观念,每年安排档案管理员参加档案安全管理培训,围绕档案分类、收集范围、归档标准、安全保管等多环节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更新充电”。坚持“一年一订”“一类一订”原则,对机构编制档案进行条块分类装订,保障机构编制工作档案完整、清晰、高效。将档案安全排查工作常态化,定期对档案室进行维护和检查,对档案室防火、防渗、防潮等方面进行重点排查,健全完善档案安全防控体系,将档案安全融入各项具体工作中。
提升业务能力,深化管理水平。为确保资料详实、便于利用,编制文件资料电子索引目录,实现“一键检索”,打造机构编制信息“数据库”。结合数字机关建设,统筹推进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配备高拍仪、专用计算机等设备,将人员机构编制相关信息资料同步形成电子文件并上传至实名制管理系统中,将“死档案”变成“活信息”,充分发挥档案数字化在服务机构编制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和程序,积极协助巡察、组织、人社、审计、财政等部门开展协查取证等工作,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档案在人事管理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