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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司法局:“普法+调解”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发布时间:2024-07-08 09:13:35 编辑: 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412 字体大小:

旌德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建引领,将“普法+调解”相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纠纷排查化解全过程,使普法工作形成“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社会效果。  

有组织普法。坚持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实行“网格化管理,网格化服务”,结合三八妇女节、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综治办、派出所、为民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以及法律顾问、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结合乡村及群众需求,因村而异、因需而异,开展集线上+线下普法。  

精准性普法。转“单向灌输式”为“定向把脉式”的普法模式,在常规普法的基础上,根据群众需求、近期辖区同类矛盾纠纷易发高发的特点及群众近期关注的热点焦点等社会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为群众依法解决问题提供参考,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  

重点性普法。全面开展乡村干部普法、青少年普法、“半边天”和“两类人员”普法,紧紧抓住乡村两级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在各类会议、集体学习上安排专题学法讲法,有效提高乡村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积极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紧紧抓住青少年这个“未来多数”,以“法律进校园”为依托,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联合派出所民警在中小学开展青少年普法专题讲座,推动中小学生学法用法、知法守法,防止未成年犯罪;注重妇女普法,推进“好媳妇好婆婆”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母亲是人生第一位老师,是文明家风和谐庄风的润滑剂作用,推进文明家风和谐庄风创建;将普法宣传纳入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日常学习教育,引导“两类人员”点燃希望,树立自信,回归社会,积极生活,预防再犯罪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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