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审核关口,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表彰奖励推荐、职级晋升等环节中进行全面“体检”、层层“把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不断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严格化。
严把程序关。为确保干部廉政情况“画像”精准,县纪委监委不断规范廉政意见回复流程,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逐一签字,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并由委机关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廉政鉴定情况,将意见反馈至相关部门,确保审核程序“严”、查询内容“细”、研判结果“准”。
严把审核关。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廉政征求意见函后,由委机关组织部牵头,组织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审理室、案管监督管理室等相关部门对信访、问题线索反映情况、案件在办情况以及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核、科学研判,及时准确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严把档案关。县纪委监委建立并及时更新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将其作为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重要抓手,及时将干部任免材料、问题线索处置、廉政意见回复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通过动态更新、定期研判等方式,对干部进行精准政治“画像”,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