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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九)(2024年9月9日)

发布时间:2024-09-09 10:10:22 编辑: 党员教育中心 访问次数:6414 字体大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六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已正式启动,本轮巡察一次性授权3个巡察组,对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委党校、县财政局党组、县人社局党组、县住建局党组、县机关事务管服中心及4家县属国有企业,1个二级机构县房管中心等13个全覆盖对象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特点和规律,紧盯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围绕“四个聚焦”(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各巡察组巡察单位及受理监督方式

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党组及县房管中心

联系电话:17856383471

县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单位:县国控集团、旌水公司、县工投公司、县担保公司

联系电话:15956300604

县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单位:县委党校、县财政局党组、县人社局党组(县医保局)、县机关事务管服中心党组

联系电话:15256342063

统一受理来信电子邮箱:jdxwxcb@163.com

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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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巡察期间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中共旌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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