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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结绳编网”聚合力 分区协作破难题

发布时间:2022-03-25 10:48:36 编辑: 县纪委监委机关 访问次数:1419 字体大小: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以下简称协作区)的建立和运行,对于打破区域界限、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当前有必要再进一步细化协作区常态化驻点办公制度!”

“要想进一步发挥协作区功能,首先需要建立健全协作区问题线索统筹研判制度,推动协作区执纪审查工作更加规范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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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统筹整合监督力量,切实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质效,近日,旌德县纪委监委专门组织召开协作区建设及运行规范化提升推进会,就“如何发挥协作区功能作用、推动协作区规范有效运行”这一主题进行交流讨论和部署安排。

早在2019年,该县纪委监委针对基层办案力量薄弱、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能力有限等实际问题,在全县设立3个协作区,并配套建立协作区联动办案机制。通过实践探索,目前各镇纪委已成功实现了协作区内联动办案,不仅有效解决基层办案力量不足、精力分散等问题,而且极大提升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执纪水平,实现了从“一根线”到“一股绳”的质变。

“通过召开此次协作区建设及运行规范化提升推进会,我们既将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纳入协作区范围,又细化了协作区常态化驻点办公机制,其目的就是将现有的3个协作区进行优化整合,进一步扩大协作范围、提升协作质效,实现从‘一股绳’到‘一张网’的飞跃。”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胡哲贝介绍说。

为进一步提升协作区履职能力,织牢织密监督网,县纪委监委紧密结合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重点和基层工作实际,研究出台《旌德县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办法(试行)》等6项制度。一方面,按照“就近整合、便于指导、务求实效”原则,对3个协作区的人员组成、区域包片重新进行划分,建立“分管负责人+纪检监察室+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镇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大”协作制度;另一方面,按照“统一管理、权责明晰、规范高效”原则,对协作区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尤其是对协作区的问题线索统筹研判以及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机制都进行了制度化规定,不断深化“县纪委监委直接领导+各纪检监察室联系指导+协作区统筹办理”的“室组地”联动办案机制。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积极发挥协作区的联动优势,结合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开展交叉检查、联合监督,不断延伸监督触角,切实提升监督质效。”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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