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增强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持续强化群众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4月12日,旌德县兴隆司法所联合综治办、派出所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在大礼村街道开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扫黑除恶常态化”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内容及扫黑除恶常态化的意义,通过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含义和具体条文,并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有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和纵深化发展。
下一步,兴隆司法所将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走深走实,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为法治兴隆建设“添砖加瓦”。(江显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