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岗位,切实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精准把握重点,不断压紧压实政治责任,持续推动乡村振兴领域、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惩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县委常委会、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部署,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纳入《2022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2022年县纪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建立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跟进落实,各镇级纪委和各相关纪检监察组具体负责的监督机制,依托纪检监察协作区、“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日常监督有力、反馈整改及时、线索摸排全面、问题处置恰当。制发工作提示6期,督促各镇纪委、相关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及协作区做好监督,履职尽责。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发《旌德县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18+1”专项整治方案》,明确20项专项整治任务,加强“室组地”联动,将群众身边腐败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协作区监督检查。持续纠治群腐问题,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18+1”专项整治督导,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工作资料、会议记录,并实地查看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发挥派驻(出)纪检组监督探头作用,持续跟进各监督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2022年成立督导组76个,开展监督检查87次,查处群腐和作风问题16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人。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扎实开展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建设,聚焦群众身边腐败作风问题,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村级党组织作用,建立高效顺畅业务协同机制,高标准成立以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平台建设领导小组,梳理涉及18个职能部门42项具体权力清单,确保“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把群众问题化解在属地最小网格内。截至目前,平台总访问量达177万人次,发布信息95000余条,用户注册量3万余个。接受群众投诉137件,全部办结,满意度9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