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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严肃惩治基层消极腐败现象

发布时间:2023-03-23 14:33:59 编辑: 县纪委监委机关 访问次数:2703 字体大小:

旌德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岗位,切实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精准把握重点,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着力消除基层腐败现象。

一是打牢根基,注重固本培元。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延伸到基层,将解决基层干部侵犯群众利益、贪腐谋私等作为查找问题、整改落实的重点,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既让干部醒悟、知止,又让铁纪“长牙”、发威。

二是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制约。以问题线索处理为抓手,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与加强基层监督、推进基层治理深度结合,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督促各村(社区)制定村务公开制度,持续纠治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等问题,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三是创新方式,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系统观念,综合施治,把纠“四风”和反腐败统筹起来,将风腐同查要求具体落实到县委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各工作环节,推动建立健全风腐同查、同审、同析、同治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正风肃纪反腐治理效能。注重发挥纪检监察协作区效用,加强深挖细查基层风腐交织问题举措。

四是以案示警,深化标本兼治。深化以案促改促治促建,通过制发提醒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推动破解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加大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充分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好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形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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