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医保局切实落实“一改两为”,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患者,强化医保电子发票监管四项举措,把好重复报销关。
源头建机制。从电子发票查证、发票编号核对、出票时间、患者姓名等源头,制定医保电子发票报销管理办法,规范电子票据报销操作流程,防范重复报销的风险隐患。
核验辨真伪。通过发票查验平台、微信扫一扫等渠道,对每一张医保电子的交款人、发票金额、费用明细、基金支付等信息,进行核实查验,认定无误方可进入费用审核结算。
报销设台账。设立共享电子发票查询台账,经办人员在台账信息中完整录入电子发票编号、报销日期或经办人等有用信息,利用台账查重功能,杜绝发生不同经办人员的报销。
稽核抓精细。针对医保电子发票开展精细化稽核,在电子发票报销费用审批拨付前,对电子发票报销经办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自2021年以来,共核实报销电子发票9711张,总费用15319.48万元,没有发生重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