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各类社会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辖区平安稳定,旌德县司法局多措并举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见实效,坚决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隐患苗头处置在基层,发挥基层党建力量,以小成效保障大民生。
突出“源头防控”,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到位。化解矛盾防患未然,兴隆司法所坚持“把小事做好,大事减少”的理念,利用法制宣传进校园、进乡村、进集镇、进企业等契机,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宣讲活动,向辖区群众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普及安全防范知识,提高了群众的法律知识和安全意识。同时,扩大宣传载体,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横幅和微信工作群,积极宣传矛盾纠纷预防措施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案例,以案说法,讲明利害,不断提高群众思想认识,形成行动自觉。
突出“精准研判”,推进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到位。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广泛收集辖区矛盾纠纷线索,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辖区存在的矛盾纠纷底数。同时,积极调动基层力量,充分发挥包村民警和网格员的作用,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突出“联动化解”,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到位。对梳理排查出的不和谐因素,上报汇总到镇综治中心,由政法委员负责统筹派出所、农发中心、为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中心、执法大队等相关职能站所,按照工作实际开展联调联处,实行“中心一站式受理、分流交办到部门、协同联动办理、结果反馈到中心”的工作联动机制,确保工作闭环,形成“各负其责、协作配合”的工作模式,让来访群众最多跑一次,切实做好了一站式解纠体系建设。
突出“上门回访”,推进矛盾双方事心双解。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调解、谁负责”的原则,在纠纷调处后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当事人通过微信、电话、上门等方式进行回访,跟踪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合理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及意见建议,督促双方全面履行调解协议,巩固调解效果,避免“人前和好、人后较劲”的情况发生,对回访中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及时采取措施跟进解决,防止矛盾纠纷出现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