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群众利益、彰显民主法治精神、妥善处理纠纷和缓解社会矛盾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旌德县司法局多措并举,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强化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建设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发挥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健全调解员队伍,加强队伍专业性。健全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核心,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司法所积极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详细讲解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调解范围、调解方法技巧,加深了其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理解和掌握,熟悉人民调解工作的流程,以便日后更好发挥纠纷排查化解作用。在日常工作中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老人赡养、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解读,除此之外,还通过以案释法,分析常见矛盾纠纷,从调解技巧等方面进行培训,让人民调解员清楚调解工作必须在法律政策的框架下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相关法规政策,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反映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调解案件过程中,努力做到合法、合理、合情。
普及法律知识,做到调普结合。把普法知识宣传当作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利用开展村讲座,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形式,不断增长本乡居民的法律意识。在开展调解工作中,司法所改变单纯的调处模式,确定“调普结合”的调解举措,将调处与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充分结合,使每一次矛盾纠纷调处成为普法宣传的途径之一,增强调处效果,做到“调解一次、普法一片”。
强化纠纷排查,提升工作主动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辖区内矛盾纠纷隐患进行逐一排查登记、上报,司法所及时进行信息整理、分析形势,发现矛盾隐患,坚持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实现“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原则。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超前谋划,及时掌握重点矛盾纠纷情况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多方联动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事件开展全方位、深层次排查,对苗头性纠纷隐患及时发现及时调处,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制定化解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调处化解,坚决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