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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委编办“三强化”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报告工作

发布时间:2024-03-25 07:52:11 编辑: 县委编办 访问次数:6501 字体大小:

 

旌德县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编委关于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县域机构编制实际,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报告工作,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强化政治引领,加强理论学习。一是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条主线,第一时间将市委编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呈送县委编委领导阅示,争取编委领导的支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二是召开全办机构编制报告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学习《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精神,深刻领会核心要义、报告事项和工作要求,充分认识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做好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强化责任落实,规范报告内容。一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县各镇党委、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作为机构编制报告主体责任人,要扛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自查,如实报告本部门机构编制重要事项。二是规范机构编制报告内容,要求报告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具有实质性内容,不得夹带有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配备等请示事项,认真梳理2023年度本单位机构编制基本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强化监督检查,发挥结果应用。一是将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内容,严防虚报瞒报、逾期不报等行为,实现机构编制报告常态化,切实增强机构编制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指导、推动工作作用,对照各单位现有的机构编制配置和使用情况,重点分析“三定”规定执行、部门间协同协作、存在问题与不足等情况,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进行全方位的扫描与评估,为下步党政机构改革,调整完善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促进更加优化协同高效做好支撑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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