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旌德法院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以“四个坚持”抓实抓细审判管理,促进审判质效新提升。1-7月份,审判执行质效指标较去年同期有较大提升,总体指标和各条线指标均处于区间值内,设区间值的19项总体指标中有17项指标优于满意值,上诉率、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2项指标处于区间值内,生效裁判被改判率、审限内结案率、平均结案时间等指标居全省前列。
一是坚持优化机制克“难点”。全面落实“阅核制”,院庭长分层级全面阅核,规范院庭长对案件的监督管理,有不同意见可以建议复议、提起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或者报请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有效减少案件瑕疵。实行案件周例会、审判执行指标周调度制度,分管副院长每周一召开分管业务庭案件例会,狠抓每个案件审理节点中存在的问题,审管办对周例会讨论情况进行汇总。今年以来已召开周例会14次,对50个案情复杂、涉信访隐患、审执时间过长案件进行会商,提出具体措施。每周对审判执行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对落后和下滑指标及时调度,今年以来共开展指标调度20次。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节点”。每月召开司法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对员额法官审判执行各项指标进行分析通报,对低于满意值的指标由审管办向承办法官发送《指标整改提示单》,督促限时整改,现已制发提示单51份。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已生效案件做到一案一评,对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进行重点评查,截至目前共评查案卷1247件,制发通报2期。对裁判文书、庭审活动、审限办理、卷宗归档、信息录入等环节进行评查,做好总结研究,提升办案质效。
三是坚持考核驱动疏“堵点”。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新的审判管理指标体系,主动学懂弄通悟透指标体系的丰富内涵,以法官考核为主,瞄准主责主业,根据省高院印发的《全省中基层法院2024年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审判执行业务通用考核标准)》制定并完善《旌德县人民法院绩效积分制考核办法》,根据岗位设置不同考核指标,重点突出不同人员工作实绩。完善26项考核指标,采取量化评分方式,对出现影响关键指标的情形,如案件被发改、引发信访、审务督察被通报等,每件次扣除一定分值,发挥指标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审判管理各项指标扣罚规则,将绩效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奖金挂钩,并作为晋职晋级、员额遴选、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以案件管理带动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实行以来,已进行四个季度的考核评价,以积分检验成绩、奖优罚懒的考核体系运行良好,锐意进取、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逐渐形成。
四是坚持转变作风治“痛点”。严格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流程管理规定》《切实降低案件比工作规定》等,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今年以来,共开展审务督察19次,制发通报7期,通报13人次,不断规范庭审、诉讼服务、安全检查等工作。结合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整改,重点对立案、诉服和信访工作、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审判管理工作等方面进行自查检查,整治整改,助推审判执行质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