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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法院:抓分类考核 破解“一把尺子”问题

发布时间:2024-10-22 18:03:42 编辑: 旌德县法院 访问次数:993 字体大小:

旌德法院制定《旌德县人民法院绩效积分制考核办法》,将人员分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省聘书记员以及综合管理类人员四大类,根据岗位设置不同考核指标,重点突出不同人员工作实绩,打破“一把尺子”量到底。  

一是突出人员分类与团队整体质效。根据法院队伍各类人员的分工差异,设置具体指标。如员额法官考核指标主要从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三个维度考虑,对出现影响关键指标的情形,如案件被发改、引发信访、审务督察被通报等,每件次扣除一定分值。法官助理和省聘书记员的考核结果主要依据其所辅助法官的得分,侧重考核团队整体质效。综合管理人员考核则突出评价业绩目标和领导交办任务完成情况,侧重考核工作执行力。  

二是突出共性与个性相统一。精心设置10项共性指标和17项个性指标,标准分设置为150分。共性指标包括作风建设、调研宣传和民主测评,权重50分;个性指标包括审判执行部门业绩评价指标和综合管理部门业绩评价指标,权重100分,实现“共性和个性”相统一、“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三是突出负向扣分为主、正向加分为辅。采取量化评分方式,以负向扣分为主、正向加分为辅,在标准分上加减。将工作业绩、调研宣传、廉洁自律等列为必须完成指标,指标未完成则对照清单扣分;将获奖表彰、信息采用、承担紧急任务等列为正向加分项目,充分调动干警参与“业外工作”的积极性,让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干警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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